记者调查消费消费点 消费者权益受损增加 记
记者调查消费点风波,消费者权益受损引关注!今年年初,周女士在北京某知名家电品牌线下店购买了冰箱、洗衣机等家电,花费2万多元。店员当时告诉他,消费1元可以累积1积分,达到一定积分后可以兑换小家电。他打算稍后购买一些工具,攒够积分换空气炸锅。然而,他很快发现,他的积分在没有得到商家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就被清除了。周女士向店家询问了官方客服,得到的答复是积分有效期为规则中规定的3个月内。女士发现了很多次。周先生进入品牌APP的“会员中心”和“帮助中心”,咨询客服后发现“用户同意“附件3”说明:消费积分自获取之日起90天内有效,过期自动可以清除。他认为,这个重要规则不仅在小字体里、藏在位置里,而且没有人通知他,他的积分有有效期,或者没有收到过期提醒,这让他不满意。消费积分是商家对消费者的一种奖励,可以使用 兑换限量产品或享受会员专享折扣。然而,像周女士这样的情况却因缺乏初步通知而屡屡发生。北京德和和律师事务所老年合伙人马立勇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规定,消费积分如果能够通过兑换商品、服务或者降低成本等方式实现价值,应视为合法的消费者权益和法律。 - 受保护。如果交易者单方面清算或冻结交易者是否合法取决于规则是否明确以及是否不公平。如果仅以小字体、隐藏页面、深度协议等方式披露,且未尽到提醒义务,则相关政策不会成为合同内容,消费者可能会提出错误索赔。另外,如果有效期过短(如不足3个月),如果没有冻结证据,或者过期时没有提醒,可能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涉嫌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北京市消费者维权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段伟指出,积分的获取是基于消费者的消费情况。这不是免费福利,而是消费合同的一部分。经营者不能以“福利”的名义剥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分本质上是“消费的一部分””。如果商家在未告知的情况下单方面将其移除,那与消费者的所有权没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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