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妇女去缅甸参加电报欺诈,并被判处11个月监
一名妇女去缅甸参加电报欺诈,并被11个月监禁。他关心海外的高薪陷阱。最近,在涉及缅甸北部的电信欺诈案件中,湖南省的陶江县人民法院已作出判决。一名妇女因参与实施电信网络欺诈而被判入狱11个月,这听起来很公众。 2020年3月,在“在线”组织下,习近平从湖南省的陶江县到缅甸孟布地区,并加入了一家名为“ Dazaizi”的电信欺诈公司,以作为基础服务服务。他的主要工作是为受害者充电并删除现金,并为欺诈提供技术支持。 NXI在DEN工作了两个多月,然后于2021年6月返回中国。2024年11月15日,习近平开始了这项倡议,以投降给Taojiang县的公共安全局,这确实是犯罪的认可。这法院使习近平参加了一个外部电信犯罪团伙,并在Den欺诈中持续了30天以上。他的行为构成了欺诈和“严重状况”的罪行。因为他是共同犯罪的同谋并投降自己,因此承认自己有罪并接受了罚款,因此法律将减少罚款。最终,习近平被判入狱11个月,欺诈罚款8,000元人民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法》第266条,如果公共欺诈和私有财产的费用很大,或者还有其他严重的条件,他们将处理至少三年但不超过十年的固定雇用。同时,根据《法律》第27条,在联合犯罪中扮演第二或辅助角色的人是同伙。对于同伙,应给予惩罚更轻,减少或释放。在这种情况下,即使XI没有直接y欺骗了受害者的受害者,他为欺诈活动提供了后端支持,并扮演了辅助角色。它构成欺诈罪,应带来法律的相应刑事责任。请对公众保持警惕。任何具有高海外费用的招聘信息都可以隐藏陷阱。不相信在国外这样称呼的“高薪和轻松”的工作机会;参与电信欺诈活动,无论基本和尚未承担的时间和时间长度如何,都违反了法律并受到严重惩罚;天空的网是宽阔而无限的。那些自愿投降和现实的承认犯罪的人可以简单地根据法律处理,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对责任有期望。法律不是无情的,最终将付出非法犯罪。建立适当的法律和专业概念的概念,摆脱欺诈,爱自由,并遵守法律和负责任的公民。一个女人去缅甸参加电报欺诈,并被判处11个月监禁。照顾海外高薪陷阱!